关于印发《菏泽学院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
重点民生项目清单(第二批)》的通知
各基层党委(直属党支部),校党政各部门、群众团体:
《菏泽学院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重点民生项目清单(第二批)》已经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
2021年10月25日
菏泽学院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重点
民生项目清单(第二批)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、省委部署要求,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聚焦群众“急难愁盼”办实事解难题,现制定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重点民生项目清单(第二批)如下。
一、适应师生校内通行需求,加强车辆管理
事项内容:引进共享助力车,创新管理方法,建立管理制度,加强校内车辆管理,规范各种车辆停放。
责任领导:周广彦,责任部门:安全保卫处,完成时限:2021年12月底。
二、适应师生餐饮需求,增设清真餐饮窗口
事项内容:在锦苑餐厅增设1个清真餐饮窗口,提升企业服务质量。
责任领导:周广彦,责任部门:后勤管理处,完成时限:2021年12月底。
三、加快周转房校园网接通入户
事项内容:优化校园网络设置,加快周转房校园网接通入户,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及全覆盖。
责任领导:胡尊东,责任部门:网络信息中心,完成时限:2021年12月底。
四、协调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问题
事项内容:帮助教职工解决子女入学问题。
责任领导:孟令美,责任部门:党委(院长)办公室,完成时限:2021年12月底。
五、帮助教职工解决婚恋问题
事项内容:通过组织未婚青年教师联谊会、推荐介绍等方式,积极为未婚青年教师牵线搭桥。
责任领导:赵汝坤,责任部门:工会(妇委会),完成时限:长期坚持。
六、开展教职工健康状况调查
事项内容: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健康状况调查,聘请医学专家作健康讲座,筹建“妈妈小屋”。
责任领导:赵汝坤,责任部门:工会(妇委会),完成时限:2021年12月底。